聚乙烯给水管一般规定
(1)管材,管件应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工厂的质量证明。
(2)管道储存,搬运和运输,使用非金属绳索捆扎,管道端部应堵塞。
(3)管材,管件的贮存,搬运和运输,不得抛出裂缝冲击。
(4)贮存,搬运,运输管材,管件时,不得暴露在日晒雨淋中;不要接触油,酸,盐和其他化学物质。
(5)管材和管件从生产到使用的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。
材料验收
(1)必须接受管道,管件。首先,检查并接受产品操作手册,产品资质证书,质量保证书和各种性能检验和验收报告等。
(2)验收管材,管件,应在同一批次取样,并按现行国家标准“给水(PE)聚乙烯材料”进行尺寸和外观性能检验,有必要进行全面检验。
搬运
(1)管道,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,温度不超过40℃的仓库或简易棚屋内。
(2)管道应水平堆放在扁平支架或地面上。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.5米。当管道捆成1m×1m的方形束并在两侧支撑时,堆叠高度可适当增加,但不得超过3m。管件应整齐堆放,确保不会塌陷,便于携带和管理。
(3)管道,管件在室外临时打桩时,应盖上。
(4)当管道存放时,应分别将不同直径和不同壁厚的管道堆放在一起。
聚乙烯给水管的存放
(1)管道处理,必须用非金属绳索吊起。
(2)管道,管件处理时,应小心放置,整齐排列。不要沿地面扔或拖。
(3)严寒天气处理管道,管件,严禁剧烈撞击。
运输
(1)车辆运输管道,应放在平底,运输时,应放在平舱内。在运输过程中,应支撑直管的整个长度,线圈应整齐堆放。直管和盘管应捆扎固定,以免发生碰撞。
(2)管道运输时,应按箱子整齐堆放,并固定。
(3)管道和配件应在运输中覆盖,以避免暴露在阳光和雨水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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